SayCoo論壇
標題:
(轉貼) 關於目前排氣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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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宄才育子
時間:
2009-3-26 19:30
標題:
(轉貼) 關於目前排氣管狀況
今天有三位議員針對這次北市交通大執法所開的記者會..大致上目前結論是可以翹管但排氣管出氣口不可噴至後方人..各車友可以觀看今天的民視新聞台或至以下網址觀看記者會內容與相關到場人員..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mj10192002&book=6
嗯嗯~今天我們也有去採訪這則新聞,
基本上現在台北交通大隊有回應了,
排氣管出口離地1公尺以上,出口必須改成向下
如果距離地面1公尺以下,出口必須保持水平
這是台北市議員詢問交通大隊的回應,雖然相關法令還沒制定,
但是日後如果有人被警察靠北,
請告知對方,這是記者會的結果,也是交通大隊的回答^^
如果對方堅持要開,你可以問清對方名字跟哪個分局,
找陳建銘、簡余晏或是李慶鋒議員申訴
=============分隔線=============
這是從某家族轉來的 今天剛看到!! 大家也可以注意新聞看看
無名不是我的!
只是他有鎖不能複製 所以想說直接轉了
作者:
宄才育子
時間:
2009-3-26 19:30
排氣管出口離地1公尺以上,出口必須改成向下
如果距離地面1公尺以下,出口必須保持水平
這是台北市議員詢問交通大隊的回應
離地一公尺以上??
我剛剛去量了一下我的管離地差不多45.6公分~~合格!!!???
交通大隊說話請算話!!!!降子在抓我!!我車子隨身攜帶捲尺
當場量看看= =Y 不過話說一公尺真的要那種朝天管 (蠍子管)
之類的視覺管才可能會違規吧??!! 一公尺算挺鬆了!!
讚拉!!囧
作者:
宄才育子
時間:
2009-3-27 10:08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近日強力取締機車排氣管「翹管」引發反彈,機車業者昨天說,只要排氣管噴嘴不朝上,就不會噴到後方騎士的頭部,警方與台北市監理處允諾只取締排氣管翹管且噴嘴朝上。
北市警方23日起強力取締,若排氣管經改裝且高過車牌,就罰900至1800元,3天內開出104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若因機車翹管被開單,但噴嘴為水平或朝下,可提出當時機車照片申訴,會撤銷罰單。
台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鴻儒表示,已改裝翹管的機車族,可回到改裝的機車行加裝朝下的噴嘴,業者願吸收成本、不收費。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李慶鋒、簡余晏表示,機車排氣管翹管已是世界潮流,台灣生產的排氣管行銷全球,警方不應以翹管當成取締標準,只要噴嘴朝下,排氣不會噴到後方民眾臉上就不應開罰。
[音量盡量不要10音貝以上 防燙蓋還不確定..因為這機車方面 檔車方面要看情況] 他說三天就有1xx個罰單 抓太多了吧...
作者:
冰漓雨
時間:
2009-3-27 10:30
現在連一些原廠的週邊都會被刁難或是開單了....先前小老婆和m 01那個找高官才弄掉的案例夠紅就不提了新增兩個雖然沒被開但是相信大家看了也會很不舒服的案例
來~剛剛看到原廠無違規部份胡亂被刁難的新案例
原廠沒有定位燈居然也被刁!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992432&last=11071834
舊迪爵燈殼不是透明警察說改裝,他的警用迪爵透明的才是標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992432&p=2#11069900
基本上敝人也是不太有興趣對車子做改裝,除了加加置物箱,其他幾乎都是原廠最棒
可是今天已經搞到警察像流氓到夜市收保護費一樣的到處刁難一般民眾,但是馬路上還是一堆蹦蹦叫到敝人四樓窗戶會振動的車子,就深深覺得這部份的警察應該如敝人在該篇文章的氣憤回答一樣。
作者:
綸哥哥
時間:
2009-3-27 11:34
唉...看來我們只能做大時代轉變的見證人了!
真的是什麼都管 什麼都不奇怪!
以後該不會連內褲穿什麼顏色也要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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