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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PO...
機車最一開始產生的功用是什麼.我想是代步吧.
野狼最1開始的公用呢..我想還是代步外加1個送貨吧[速克達也是大同小異]
而在台灣卻漸漸的演變成..在馬路上與人廝殺..逞兇鬥猛比快的工具...[國外也類似了]
野狼本來就是街車..但大家買來之後卻要讓他變成跑車在山路灣道中加速過灣壓車摩膝蓋...說真的你要怎樣騎是你家的事情..但套句老話摔了之後最痛苦的不會是你..而是平常照顧你生活起居的父母..從小的時候養到有辦法讓你騎車亂呸..卻摔死..父母作何感想
..馬路並非賽道有路人也有其他騎士..你要摔是你家的事情..但你要是撞到路人或是摔車的時候害別人發生意外呢....就算是在淨空的山區你可以確定你永不出錯嗎..有人說跑只要別超出實力就好..但你還是難保有1個[萬一]
我這些話我想會有很多人不認同..但這也只是我自己的想法罷了..也未必正確..
多少算呸車..我覺得70以上就是了因為台灣那門小沒必要這們趕時間吧..
有空多看看交通法規上明文規定的速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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