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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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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狼)狗哥哥說故事<內有故事.不喜勿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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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發表於 2006-7-16 18:40:58 | 只看該作者
請問樓主PO這片文章是屋主的本意嗎?
還是你自己的想法?
照你的文章內容看來擺明是要拆夥
不希望你為了掩蔽屋主犯的錯誤
而將多年累積的各路門客趕走
隔壁K屋、H屋不就是因為我們W屋的熱鬧才先後建築
有時可以互相參觀
那是不是也阻絕的隔壁2家的客人
那他們屋主會不會也效仿我們
搞的到最後3家冷冷清清

你與屋主比較熟識 希望可以先討論再請屋主來公告
到時若真的不歡迎我們
那我一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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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發表於 2006-7-16 18:41:21 | 只看該作者
我比較好奇一個問題
雖然我不贊成版主老大這次的做法
但我也不覺得他完全沒錯
今天要是這次版聚出了問題 請問 你會罵主辦人 還是會罵狼基?
直接砍掉是有不對的地方
且...我不認為這就代表那個被砍的文章一定是對的
最近我也比較都沒發文或回文之類的
因為大廳真的已經很雜了  聽到故事的 躲到一塊小角落 感觸很深
記得以前還會加上[]註明什麼文
現在連[]這個都可以省了
"真~狼基" ?
聽說你只不過是把人家大廳裡的人拉了一些走了罷了
人氣的累積有那麼容易? 看看眾多的狼家族吧
該怎麼說呢 我只覺得這次事件 該有的是一些省思 也少點怒氣
畢竟 這裡會累積這麼多朋友 是因為大家有個共同點
少點怒氣 多點生氣 想辦法讓這變的更好吧
"是討論不是爭論"
上次的事件 X部狼X論版 也是不爽狼基什麼的
也吵了不小 那麼 真的那群人都只有到那聊天嗎?
已經夠少志同道合了
需要的是努力建築這塊大家喜歡的地方 還是繼續吵鬧下去呢...
放下自己堅持的論點 想想怎樣有個好方法 而不是繼續吵吧
<個人認為>
真的還是受不了 滾吧 留下喜歡這裡的就好 
喜歡別地方可以不要來 花錢建網站很簡單
有自己的理想可以往自己的理想去
不用認為在這受氣很度爛
志不同道不合的 就另尋一塊新地方
畢竟一件事 每個人的觀點都不可能一樣
不過 重點是:
搞分化好 還是討論如何更好的好?

[ 本帖最後由 nightwolf013 於 2006-7-16 06:4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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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發表於 2006-7-16 18:45:36 | 只看該作者
兩邊都非常有道理

期待真相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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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發表於 2006-7-16 18:51:4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ol1112 於 2006-7-16 06:40 PM 發表
請問樓主PO這片文章是屋主的本意嗎?
還是你自己的想法?
照你的文章內容看來擺明是要拆夥
不希望你為了掩蔽屋主犯的錯誤
而將多年累積的各路門客趕走
隔壁K屋、H屋不就是因為我們W屋的熱鬧才先後建築
有時可 ...

我想...鄰居也在看笑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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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發表於 2006-7-16 19:06:13 | 只看該作者
不知道有沒有人要爆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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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發表於 2006-7-16 19:06:5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AROO2 於 2006-7-16 19:06 發表
不知道有沒有人要爆料的


暴料~這我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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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發表於 2006-7-16 19:27:33 | 只看該作者
這氣氛好相似當兵快退伍時~遇到的新兵一樣~



"新兵無敵阿"







不爽就趕快走~不要來~都已經嗆說不要來了還一直留言嗆人PO個什麼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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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發表於 2006-7-16 19:27:35 | 只看該作者
這篇文章從第一頁看到這裡

小弟只有一個想法

就是

大家停止爭論吧!

一直爭下去~並沒有什麼意義不是嗎?

沒意義的事情大家就少做吧...

大家一起平心靜氣

讓狼基恢復和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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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樓主| 發表於 2006-7-16 19:37:58 | 只看該作者
@"@.....小弟故事說的不精采嗎?????
爲什麼我丟了一張圖再上面都沒人注意到ㄋ@"@
爲什麼我都在標題上面著名(無關狼)了還有人看不懂ㄋ????
我今天心血來潮講個故事而已..
有人..自願跳出來影射一下嗎:cool:




喔~剛看了一下...
大牛兄...你好像比我還會講故事ㄟ~我都沒提到社區管理員了~噗~
您....想像力還真豐富....有控切磋切搓吧:lol:
Due...照您的意思...
如果我妹今天出的很多就走出門去逛街..很不幸的被歹徒強暴了..那是歹徒的錯
如果我妹今天穿的很少(小可愛+熱褲)...被人強暴了...就是我妹的錯囉~然後每個人就都有權利強暴我妹並且不犯法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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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發表於 2006-7-16 19:39:3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siang-I 於 2006-7-16 05:26 PM 發表



我只是針對故事提出疑問~請原諒我~我就是那麼直~

那你為何不問問故事的主人~當初買現成屋~

建商沒蓋大門~怎不要求他~

你既然買了一間沒大門的屋~而且還是大門開了很大的一個

那你就要承擔風險~ ...


刑法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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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發表於 2006-7-16 19:43:20 | 只看該作者
這個故事真的淺顯易懂耶  大家的比喻也都很妙  什麼荒地~ 建商~ 大門蓋不蓋阿~

剛看了簡介 裡面的確寫明了屬實個人網站   不過也有寫了

主要是提供喜歡玩摩托車的同好一個交流的場所....嗯



現在的爭議重點應該是 一方認為板主要刪文也該先告知吧 就算要打非

官方主辦 也可以先講阿 沒警告就先刪 會不會太過份了


另一方看法是 網站是個人的 在我的網站辦活動會不會太超過了 出了

什麼事不是個人 是狼基的名聲耶 


那非官方主辦人黑羅菠都重打了一次非官方了 應該可以平息了吧

大家都是騎狼 喜歡野狼的車友 像某位大大說的:[別板應該都在看笑話吧]

在外人看來 真的滿可悲的! 大家都成年人了吧??

最近的狼基真的很奇怪 一有人po文或回文有一點不順某些人想法的意思

就開始吵起來了 認為自己才是對的也加入了 好好討論或辯解就算了 一定有一方

會說話衝了點 或其實說話不衝 但聽在對方耳裡很不順耳然後就吵起來 最後導致筆戰

這也就算了 也一定會有那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加入戰場 一句話就又重燃戰火


像最近的一些文章阿 豬大大事件 瓜皮全罩 或無照被車撞死 到這一篇~~
大家如果回文前能多想一下 就沒那麼多火藥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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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發表於 2006-7-16 20:03: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水狗 於 2006-7-16 19:37 發表
@"@.....小弟故事說的不精采嗎?????
爲什麼我丟了一張圖再上面都沒人注意到ㄋ@"@
爲什麼我都在標題上面著名(無關狼)了還有人看不懂ㄋ????
我今天心血來潮講個故事而已..
有人..自願跳出 ...


嘿嘿~!水狗兄~你比我厲害啦~!~我一開始還沒想到講故事勒~!

社區管理員一定要的啦~不然你的帳密怎麼來的~

至於你說的強暴的故事~應該跟房子的故事不相關吧~!牛頭不對馬嘴

如果真要扯上關係~那被強暴的人有反抗嗎??一定有阿~!

既然有反抗~跟房子故事中屋主出來擋人是一樣的道理阿~!

你家門戶大開~你明知有人闖入~卻不擋~這真是奇怪~

故事嘛~!聽聽就好~笑笑就好~

之後再來編故事喔~!


刑法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XD


引用法條很好~不過~只是個故事~看來你也抓不到侵入的人~不然可以請你幫我把侵入的人抓出來嗎??

我也希望故事中有人被制裁~

大家一起來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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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樓主| 發表於 2006-7-16 20:17:3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Hsiang-I 於 2006-7-16 08:03 PM 發表


嘿嘿~!水狗兄~你比我厲害啦~!~我一開始還沒想到講故事勒~!

社區管理員一定要的啦~不然你的帳密怎麼來的~

至於你說的強暴的故事~應該跟房子的故事不相關吧~!牛頭不對馬嘴

如果真要扯上關係~那被強暴的 ...

噗~我好像記得...上面寫的是"照您的意思..."
而非"照我的故事..."吧!?我說後面的這個故事是針對您的意思而已
ㄜ...我覺得喔...有需要砍掉重鍊的疑慮喔...
怎麼都抓不到重點咧~重點在最後那句"每個人就都有權利強暴我妹並且不犯法了喔"
我只是順著您的意思舉個例子而已~跟房子不房子~老子不老子~都沒關係吧= =||
既然跟房子不房子沒關係...那抵不抵抗跟拒不拒絕也不一樣~
請別把兩個故事混唯一談

哪來牛哪來馬?????這是另外一個故事嗎???
小的我洗耳恭聽.....



喔~差點忘記問~
您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妹今天穿的很少(小可愛+熱褲)...被人強暴了...就是我妹的錯囉~然後每個人就都有權利強暴我妹並且不犯法了喔?
(還好我沒妹妹.要不準被我老媽剝皮: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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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發表於 2006-7-16 20:54:5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水狗 於 2006-7-16 20:17 發表
噗~我好像記得...上面寫的是"照您的意思..."
而非"照我的故事..."吧!?我說後面的這個故事是針對您的意思而已
...我覺得喔...有需要砍掉重鍊的疑慮喔...
怎麼都抓不到重點咧~重點在最後那句"每個人就都有權利強暴我妹並且不犯法了喔"
我只是順著您的意思舉個例子而已~跟房子不房子~老子不老子~都沒關係吧= =||
既然跟房子不房子沒關係...那抵不抵抗跟拒不拒絕也不一樣~
請別把兩個故事混唯一談
哪來牛哪來馬?????這是另外一個故事嗎???
小的我洗耳恭聽.....



喔~差點忘記問~
您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妹今天穿的很少(小可愛+熱褲)...被人強暴了...就是我妹的錯囉~然後每個人就都有權利強暴我妹並且不犯法了喔?
(還好我沒妹妹.要不準被我老媽剝皮)


嗯嗯~那你的隱喻我瞭了~

不是人人有權力強暴你妹~房子也不是人人都有權力進去的~論壇不是人人都能進的~

我認錯了~對不起各位大大還有版主~

不過我還是想問一下~

你舉的故事無非是想說~這間房子的主人~當初買了這間房子~後來卻引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那請問他怎麼解決麻煩~這點我很好奇~故事的結尾總是要說一下的~

我很想看看~這位屋主~是如何再眾多人的面前~下逐客令~一一趕走~

因為他的大門還是很大~從任何地方都可以進來~屋主也無法一一過濾身份~

可以幫忙屋主想個法子嗎??因為像這種在屋主眼中不請自入的人應該還有一堆~

我實在想不出好方法~或許你這位作者~可以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牛頭不對馬嘴~這是一句成語~想不到水狗兄居然不知道~阿彌佗佛~

PS:不要用注音文啦~!我用注音文都被噹了~你用注音文真好~沒有人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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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發表於 2006-7-16 20:56:51 | 只看該作者
我幫你訂個標題  鳩佔鵲巢  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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