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條和第16條相關規定請各位大大幫忙!!

小弟昨天不才昨天被開了一張!!43條1項3款
但是他也沒有專業儀器檢測!!~只有拍了幾張把警棍插進我g3管的照片
莫名其妙停紅綠燈被抓去開了一張!!剛查了一下要六千!
改成16條的話只要900~1800差很多~小弟是半工半讀的死窮大學生!
我有爬過各位大大的po的法令!!
有下載到一個範本!是18條改16條的!!
不知道有沒有大大是問題跟我一樣!
並且已經改好的範本可以給小弟我讓我去申訴!
因為我真的對法律一點都不通!
剛爬了兩個小時~也下載了申訴單~
是有點頭緒!!但是不知道申訴單要從何改起!
拜託了!!您的一點小小幫忙~我會感動萬分的!!
我也來說兩句 查看全部回復

最新回復

  • whterfox (2008-7-08 09:29:29)

    16條目前無解死棋∼∼

    只能先用無專業監理人員和環保人員在場這點來下手∼∼

    43條你要引用根據交通XXXX字號(附件的交通字號)警方非按熟車輛結構人員,
    且當時現場並無合格環保人員以及精密儀器檢測下去填寫∼∼

    每個人情況不盡相同,申訴書可能要麻煩大大自行填寫了唷∼∼
    填好不要有太多情緒上的字眼,只需要針對重點引用法規來申訴∼∼

    可以請教白小金和手筆跳蛋快兩個人唷∼∼
    到時後再請有經驗的PO些經驗談來幫助大家∼

    現在案例太少了∼
  • 佾錩 (2008-7-08 14:41:36)

    有點不好的心情!!剛打去交通部問!!43條的問題!!
    他連開我員警的名子都知道!!想必她最近一定很常開這條!!
    剛打去問他說!拆除消音器的部分不用有專業人員在旁邊??
    噪音部分才要?
    難道只要一根警棍放進去!!照像就可以開我這條嗎?
    因為我違規事實她寫拆除消音器(排氣管內無消音器)
    整個心情很糟  哪位大大可以救救我
  • 佾錩 (2008-7-08 22:34:47)

    各位大大順便在請問一下喔!!警察把警棍插到我的排氣管內照相
    應該不能證明我拆消音器吧!頂多證明我的管是直通管吧??
    消音器是做在裡面嗎??
  • whterfox (2008-7-08 23:07:17)

    如果大大想要申訴成功的話∼∼

    建議爬文一下比較好∼∼

    "若要天助人必先自助"

    可以告知你看這邊

    http://family.saycoo.net/thread-202085-1-1.html


    43條警政署有發函給交通組,你的問題和情況公文裡面有,

    且帖子裡面有提到,方向告訴妳了∼相信仔細看會有答案的,

    很抱歉我的龜毛∼

    但比較希望各位知道怎樣釣魚而不是讓期待別人幫你釣魚∼∼

    ps:如果想用資源成功申訴的話,希望大大能分享自己的案例給大家,
    讓日後的人可以有更多案例可已参考∼∼

    [ 本帖最後由 whterfox 於 2008-7-8 11:24 PM 編輯 ]
  • skybhorse (2008-7-10 02:13:34)

    我也是被開這條的,我在中和被開,但我跟你不太一樣,我是被寫機車於行進中製造噪音
    我也申訴過,也有用條例,單警員不會鳥你,因為官官相護,我現在已經找立委去陳請了
    我打算也要向法院上訴
  • whterfox (2008-7-10 09:31:32)

    QUOTE:

    原帖由 skybhorse 於 2008-7-10 02:13 AM 發表
    我也是被開這條的,我在中和被開,但我跟你不太一樣,我是被寫機車於行進中製造噪音
    我也申訴過,也有用條例,單警員不會鳥你,因為官官相護,我現在已經找立委去陳請了
    我打算也要向法院上訴
    ^^要不要' 大家跟蘋果爆料阿~~

    行進中製造噪音明顯扯到環保局的噪音管制辦法~~

    噪音歸環保管非警局管,警察欲開單需連同環保署檢測才可執行∼∼


    法規都有說,建議大大據理力爭!!希望再把經驗跟大家說
  • 佾錩 (2008-7-15 23:25:46)

    QUOTE:

    原帖由 whterfox 於 2008-7-10 09:31 AM 發表

    ^^要不要' 大家跟蘋果爆料阿~~

    行進中製造噪音明顯扯到環保局的噪音管制辦法~~

    噪音歸環保管非警局管,警察欲開單需連同環保署檢測才可執行∼∼


    法規都有說,建議大大據理力爭!!希望再把經驗跟大家說
    小海之前說的沒錯!!申訴的東西我已經想辦法搞好了!!
    在我理解以後!我深刻覺得他不能開我這條!
    也有信心申訴會過!!但是官官相護!
    我想如果不行!花錢了事吧
    起碼托時間到我還島回來!在繳錢!!
    如果申訴有過我一定會回來po文給大家分享!!
    監理所是說大概半個月會有回文
  • whterfox (2008-7-16 22:52:02)

    希望大家遇到的人提供經驗給大家分享~~~

    並建議說申訴書該怎樣寫或者說說看申訴書大家是怎樣寫~~~

    再把事後的公文PO出來讓大家知道~~~

    幫助他人
  • bow0968 (2008-7-17 22:30:04)

    哈哈哈.....不用緊張...小弟我目前在監理站當沒錢的實習生主要學驗汽車(因為證照的關係強迫一定要實習才能有完整的證照資格).....
    今天實習中也問我師父一些東西..其中有提到機車的該裝排氣管跟改裝框的問題.....
    有改裝排氣管的被開單就放膽的去監理站驗車就好了不過一定要裝防燙蓋喔不然鐵定打槍至於音量監理站還是不會管...
    因為我實習的師父他說音量是歸環保署管的(不過我看到汽車排氣管叫的很大聲還是給他過關)....
    至於改輪框者想要驗的也行.....
    不過改框的尺寸一定要符合原廠規格不管你是鋼斯還鋁框只要尺寸對就行拉..
    例如:野狗傳奇後輪原廠框1.85x17鋼絲換日x六爪框這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換禾x三爪2.75x17這就不行..因為尺寸變了..相對的原廠18吋也不能改成17吋...
    而我師父也說警察真的很阿呆會不清楚"交通法規"或懷疑你有改裝就會亂開單...
    至於其他的改裝品小弟還沒問過...
    不過汽車能改的東西真的便多了.........
    以上純粹提供個人所問的觀察的

    [ 本帖最後由 whterfox 於 2008-7-21 01:01 AM 編輯 ]
  • 佾錩 (2008-8-06 10:50:54)

    關於之前申訴的結果出來了!
    回文是~~警察把整隻警棍可塞進排氣管內攪動!!
    即代表排氣管內無消音塞存在!!
    有點無言!!這只能證明是直通管吧??
    並且申訴內容有寫道並無環保署聯合稽查
    他回文也沒提到這點!!
    意思就是還是要罰43條
    請問還有大大可給建議方向嘛
    如果沒有~小弟也只有認了
  • newtalesweaver (2008-8-06 12:42:25)

    上地方法院異議吧
    去年七月底我被開罰單
    也去監理站申訴過,那根本沒什麼用,警察明明就沒有拍照
    只用一句照片沖洗失敗,監理站只打電話回警察局問警察,開單警察當然不會承認自己的錯誤
    之後我就上地方法院異議
    買張狀紙,按照上面填寫,再辦理就行了
    異議期間不需繳費,可以趁法院處理的那段時間,開始存罰單費用(萬一真的異議失敗)
    去年八月異議,拖到今年四月,還是因為我必須換行照,到交通部申訴,他們才催案
    也不用擔心官官相護
    法官是很公正的,你只要提出你的理由,相信申請異議到開庭之中的時間
    夠你上網找資料了,也可以開始抓出當時員警不當的取締
    開庭也只是個簡易庭,他們會請當時開你單的員警,到那邊當證人
    法官會問你一些問題,你就照你自己的想法回答(說真的,你也可以說謊,證據通常只有一張照片跟員警的證詞,EX:你可以說消音塞是在前段.....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供你參考)
    因為當時員警根本忘記我是誰了,他開過這麼多單,還把我跟其他人搞混了,開始說一些根本沒發生的事情與證詞
    我聽的也都傻眼了
    不到一個月之後法院就還我ㄧ個公道
    而且六千對學生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
    不過申請異議的法院需要在自己家的地方法院(EX:住台北就要在台北地方法院)
    如果你在外縣市讀書,就必須請假回家一趟了
    可以拿著傳票向學校請假
    如果還有問題,可以短訊給我,我會很樂意幫助你的
    祝你成功

    [ 本帖最後由 newtalesweaver 於 2008-8-6 12:53 PM 編輯 ]
  • enter3017sky (2008-9-11 01:19:42)

    各位前輩,今天我收到申述結果,不過我看不太懂是輸是贏,不過看起來應該是輸啦。

    小弟我遇到了一個窘境,但說明原委之前,請各位前輩看看我的故事吧!

    想請前輩們鑑定我的申述結果是如何?

    如果要繼續聲明異議想請問前輩們,員警開我的紅單上是16條1項2款 變更排氣管規格,但如果我向法院聲明異議會不會被法院撤銷原裁決作出新的裁定,譬如排氣管沒有防燙蓋之類的。我很怕最後聲明異議,結果扯到排氣管沒防燙蓋那邊去,會這樣嗎?這就是我的窘境跟困惑的點。

    我覺得這是人生很重要的經驗,所以一直很努力的找資料,想要藉這個被開單的機會學習,請前輩們提供寶貴的意見。



    剛剛找到
    王老師教室-排氣管罰單教戰守則,但是我已經申訴過了,不能第二次申訴吧?
    守則裡面是給申訴用的,聲明異議也可以像守則裡面一樣引用附件一、二、三嗎?

    [ 本帖最後由 enter3017sky 於 2008-9-11 02:03 編輯 ]


    CIMG0652 (Large).jpg

  • whterfox (2008-9-11 16:20:38)

    QUOTE:

    原帖由 enter3017sky 於 2008-9-11 01:19 發表
    各位前輩,今天我收到申述結果,不過我看不太懂是輸是贏,不過看起來應該是輸啦。

    小弟我遇到了一個窘境,但說明原委之前,請各位前輩看看我的故事吧!

    想請前輩們鑑定我的申述結果是如何?

    如果要繼續聲明 ...
    第二十三條之一  汽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底盤設備:
              (一)方向盤位置。
              (二)傳動系統設備:指汽車之排檔型式、驅動方式、變速箱及齒輪箱。
              (三)煞車作用設備:指煞車作用種類(總泵、分泵及油管)及防滑煞車系統。
               (四)懸吊系統:指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
             二、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三、車身設備:
              (一)車身外附加燈飾。
              (二)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機器腳踏車下列設備規格不得變更:
             一、引擎設備:指引擎之機械或渦輪增壓系統、氮氣導入裝置設備。
             二、車身設備:車燈噴色或貼膠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項目。

    http://family.saycoo.net/redirect.php?tid=202085&goto=lastpost#lastpost

    板橋地院承審法官援引交通部函文,認為民眾改裝機車排氣管,除非產生噪音並經環保機關檢測,才能根據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裁處。警方按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認定何姓騎士「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的違規情形,屬「個人臆測」。


    承審法官指出,員警頂多只能針對「變更排氣管」一項開罰,倘若要加開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必須輔以環保局儀器檢測結果,員警開單告發之舉有瑕疵,法官據此撤銷罰單。
    --------------------------------------------
    ㄉㄧㄤ一下~甚麼叫做不說明原委直接看故事,這樣其他人怎麼樣針對狀況去判斷阿∼
    只看一張公文,要怎麼幫= =

    改排氣管不用怕啦∼頂多900元沒防燙蓋,且員警它X的混蛋,
    23條引用一半的唷∼還足以顯見排氣管不得變更,騙鬼阿!!

    排氣管早就是監理站不檢驗可變更項目,但需符合檢驗規定(排氣孔位置和防燙設施)即可!!

    (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有理少跟他爭,因為他們有權開單,要申訴你家的事情)
  • enter3017sky (2008-9-12 00:11:17)

    嗯嗯,就目前我已經去申訴了,也已經有回函了,就是那張圖片。
    對啊,超級不爽的,引用一半,而且那條也沒說排氣管啊。

    現在是不是不服裁決,就只能向法院聲明異議了?
    聲明異議可以向法院說那個裁決書有瑕疵嗎?
  • whterfox (2008-9-12 00:45:06)

    QUOTE:

    原帖由 enter3017sky 於 2008-9-12 00:11 發表
    嗯嗯,就目前我已經去申訴了,也已經有回函了,就是那張圖片。
    對啊,超級不爽的,引用一半,而且那條也沒說排氣管啊。

    現在是不是不服裁決,就只能向法院聲明異議了?
    聲明異議可以向法院說那個裁決書有瑕疵嗎 ...
    申訴只是個開始~~
    還是請大大把開單經過以及紅單開哪一條,
    不然不知道從何建議!!
  • enter3017sky (2008-9-12 15:20:08)

    我第一篇回覆的文裡面的  "故事"  點進去就是事發經過跟開單過程

    那個是我打在小老婆裡面的

    拜託了~"~
  • enter3017sky (2008-9-21 15:25:21)

    等了好久都沒有回覆......我還是翻翻司法院的資料好了...
  • whterfox (2008-9-22 00:43:29)

    = =回覆有說明了唷@@

    SAYCOO精華的那帖,已有相關討論,目前法令不足的只有43條噪音部分∼

    法令也說可以改管,排氣孔尾端要在後方以及需有防燙設備∼

    如果你裝的是塑膠車的黑管,那的確可以申訴,但是檔車白鐵管居多,加上法令的不周全,

    16-1-2已經是合理的嚕∼

    版上有人嘗試申訴,但是沒有成功,

    可以再去精華版納裡看看防燙蓋的討論∼∼

    所以不管是G3還是禾倉等,都是會被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