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Coo論壇

樓主: 許書熊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想要唱歌~北縣市有人要揪嗎? (7/31 10點西歐老梗團...)

[複製鏈接]
76
發表於 2009-8-1 23:36:07 | 只看該作者
ok啦

我就嘴砲 我沒到四十就一張嘴 反正網路上的文字怎樣打都隨便啦 反正不認識嘛 要怎麼說都行

希望這位大大 能停止了 小的在此感謝了 如果要比嘴賤的 可以直接當面來 不要在網路上這樣只用文字作為互相回覆的動作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7
發表於 2009-8-2 09:55:32 | 只看該作者
嗯~~~花黑噴~?
有嘴砲?? 這種的嗎??

99758
許書熊 發表於 2009-8-1 19:19

這張嘴砲丁太讚了
我收下摟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8
發表於 2009-8-2 10:03:10 | 只看該作者
我要跟女生唱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79
發表於 2009-8-2 10:48:28 | 只看該作者
ok啦

我就嘴砲 我沒到四十就一張嘴 反正網路上的文字怎樣打都隨便啦 反正不認識嘛 要怎麼說都行

希望這位大大 能停止了 小的在此感謝了 如果要比嘴賤的 可以直接當面來 不要在網路上這樣只用文字作為互相回覆的 ...
pocky 發表於 2009-8-1 23:36

看來你傷得她很傷
不然她也不會火力全開的幹瞧你...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0
發表於 2009-8-2 12:33:47 | 只看該作者
看來你傷得她很傷
不然她也不會火力全開的幹瞧你...
Rocker 發表於 2009-8-2 10:48


公道自在人心

炮人者 人恆被炮之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1
發表於 2009-8-2 15:10:43 | 只看該作者
79# Rocker


ok啦

我活該啊 都不認識 我自己白癡愛亂說話 被炮我也認了 只是希望可以落幕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2
發表於 2009-8-2 15:13:38 | 只看該作者
80# jessie12031


很抱歉 我跟妳不認識 如果之前有那對妳不尊敬 在此說聲抱歉 希望妳見諒 反正都不認識 就停止這一切

如果還有那裡 不愉快的 我們可以約出來 把話講清楚 不要一直在網路上這樣只用文字回覆 或是在一直針鋒相對

是我自己白目 不認識的亂講話 在此說聲抱歉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3
發表於 2009-8-2 15:15:32 | 只看該作者
80# jessie12031


很抱歉 我跟妳不認識 如果之前有那對妳不尊敬 在此說聲抱歉 希望妳見諒 反正都不認識 就停止這一切

如果還有那裡 不愉快的 我們可以約出來 把話講清楚 不要一直在網路上這樣只用文字回覆  ...
pocky 發表於 2009-8-2 15:13

真男人!
給你一個::64::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4
發表於 2009-8-2 18:58:29 | 只看該作者
不是只是喇賽而已嗎?  怎變這樣....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5
發表於 2009-8-2 19:33:37 | 只看該作者
80# jessie12031


很抱歉 我跟妳不認識 如果之前有那對妳不尊敬 在此說聲抱歉 希望妳見諒 反正都不認識 就停止這一切

如果還有那裡 不愉快的 我們可以約出來 把話講清楚 不要一直在網路上這樣只用文字回覆  ...
pocky 發表於 2009-8-2 15:13


波基不是還有跟人家要msn?XD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6
發表於 2009-8-2 23:02:13 | 只看該作者
85# erika806.tw


避免造成別人困擾 我刪掉了 這樣做也比較好 該給的尊重要有 有那惹到人家  該到歉的 我也做了

只希望別在出現 不必要的文字針鋒相對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7
發表於 2009-8-2 23:34: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ocker 於 2009-8-2 23:39 編輯
85# erika806.tw


避免造成別人困擾 我刪掉了 這樣做也比較好 該給的尊重要有 有那惹到人家  該到歉的 我也做了

只希望別在出現 不必要的文字針鋒相對
pocky 發表於 2009-8-2 23:02

我也不知道你犯了那一個天條
而導致開罵的大大理性線斷裂爆怒
大大因為嘴砲喇賽被無情的瘋狂開罵
只差祖宗18代沒被問候了
我只是想說

暗~那來這麼多偽正義魔人呀!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8
發表於 2009-8-2 23:41:38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網路嘛.....何必太認真咧!!各位大大..喝一杯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89
發表於 2009-8-2 23:47:02 | 只看該作者
87# Rocker


根本都不認識 避免誤會越來越深 該給的道歉 我不會吝嗇

如果還是沒辦法

就只有出面講清楚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0
發表於 2009-8-2 23:47:24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網路嘛.....何必太認真咧!!各位大大..喝一杯吧!!.
楊爸 發表於 2009-8-2 23:41

真的
這年頭太多偽正義魔人~真是OOXX
還是快樂的喝一杯吧€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黑名單|SayCoo論壇

GMT+8, 2024-6-3 13:54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